宝市电教发[2017]10号
各县(区)电教中心、局直中小学校:
为大力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园影视的繁荣和发展,充分发挥校园影视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培养学生创新能力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,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实施素质教育的成绩,市电化教育馆决定开展2017年中小学优秀校园影视电视节目征集评比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7年5月1日至12月15日。
二、评选项目
1.校园新闻类:人物专题报道、专题片、纪录片、电视栏目、科普节目等,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
2.校园文艺类:通过电视作文、校园短剧、校园音乐电视、校园课本剧、主题公益短片等形式对校园故事、教育题材、励志主题等进行电视艺术表现的作品,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
3.校园活动类:校园艺术节、主题班队会、诗歌朗诵、演讲等活动的现场录制,作品长度不超过20分钟。
三、报送格式
参选作品统一使用DVD光盘报送。视频为1920×1080 MPG、 MP4、AVI数视音频清晰。光盘注明上报单位、节目名称、时间长度等信息,也可采用硬盘拷贝的方式报送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开展优秀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是加强校园电视台建设、促进校园电视繁荣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。各县区电教中心要把活动纳入电教工作总体计划,认真安排,周密组织,以活动为载体,助推校园电视台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。
2.活动期间,各县区以电教中心为单位随时向市电教馆《教育新干线》栏目选送优秀校园影视节目。每月每县区至少报送2个节目。局直学校结合实际报送。
3.市电教馆根据县区报送情况,年底组织专家评选全市优秀校园影视节目,结合实际设立若干奖项,给予表彰奖励。对县区报送的校园影视节目,每月遴选优秀节目在宝鸡电视台《教育新干线》栏目播出。
4.市电教馆将校园影视节目征集评选活动作为2017年县区电教工作考评内容,纳入综合考核。并根据报送数量和质量,评选优秀组织单位。
联系人:何簪 联系电话:2790564
联系地址: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0413室
宝鸡市电化教育馆
2017年4月26日
宝鸡市中小学优秀校园影视节目征集评选活动申报表
申报 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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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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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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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目类别(在对应类别打√) | 校园新闻类 | 校园文艺类 | 校园活动类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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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创人员 | 策划 | 编导 | 撰稿 | 摄像 | 制片或责编 | 解说 (主持、配音) | 指导 老师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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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 (500字以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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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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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区电教中心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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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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